由福建省城市建设协会、莆田市排水中心、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《福建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标准》,经组织审查,批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,编号DBJ/T13-88-2023,自2023年8月1日起实施,原《福建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标准》DBJ/T13-88-2010同时废止。在执行过程中,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函告省厅科技与设计处。
该标准由省厅负责管理,具体技术内容由福建省城市建设协会负责解释。
附件:福建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标准DBJ/T13-88-2023
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2023年4月6日